在网上引起热议的“女教师考上研究生却被教育局以五年合同期未满为由拒绝解除合同”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5日,湖南桂阳县官方回应称,县教育局正在与当事教师按程序解除合同。
如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可谓圆满。但我相信,无论是这位90后女教师,还是广大读者,都不可能感到真正的轻松和愉快。
此事的起因与经过并不复杂。女教师提供的合同显示,“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即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她确实做到了。当地教育局承认这一条款,但又表示因为全县师资力量不够,所以不能开解聘的先例。
诚然,教育局的想法,不是不能理解。教师欠缺,会给当地教育事业带来困难。但是,到底该用什么方式吸引、挽留优秀人才?当地显然还没有想明白。
白纸黑字上的条款,却被硬生生无视。试问,这种随意践踏契约精神的做法,会让外人怎么看?纵然今后有人才希望投身当地教育事业,恐怕也会因为这种背信弃约行为而心生顾虑。
不仅如此,当地教育局还表示将在今年的类似合同里去掉“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款。该教育局处理问题的思路由此可见一斑:眼前因为合同的条款吃了亏,今后更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换句话说,当地教育局非但没有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反而学到了“应对经验”。
即便就此次事件来看,担忧也仍在。当事教师此前接受采访时称,县教育局拒绝解除合同,人事档案也拿不到。另一方面,劳动仲裁需要的时间很长,她“拖不起”。今后,如果当地教育局继续秉持一个“拖”字诀,和她大打太极,事情的最终走向还真不好说。
桂阳县官方的回应表达得很清楚:看到贵媒体(澎湃新闻)的报道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坦诚的沟通与协商”。随后,才有了解除合同的新进展。那么,媒体报道和舆论的压力,为该事件的解决带来了几分影响?换言之,如果此事没有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又会怎样?
都说新世纪属于人才,但究竟该如何对待人才,是许多企事业单位仍然没有搞清楚的问题。人才,不是工具,更不是玩具,而是具有自由意志、独立思维的鲜活个体。既然工作是一种双向选择,那么,互相尊重和理解就应该成为雇佣、合作关系中的底线。说白了,不尊重人才,就别指望得到人才的尊重。
对桂阳县教育局来说,当务之急应该是及时进行反思——强留这位90后女教师,到底是出于对人才的重视,还是霸权思维的体现?如果当地教育局和学校能够为基层教师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即便走了一个,还怕没有后来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