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众号刊发《警示教育大会后,他们主动投案》一文,文章披露了一名干部主动投案后,被给予宽大处理,在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后,重返工作岗位的相关细节。
今年4月30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纪委监委前往县交通局开展李旺仁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
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童盛广回忆,他坐在台下五味杂陈、深受震撼。回到家后,更是辗转反侧,寝食难安,常常梦见自己被带走。5月30日,童盛广走进了资溪县纪委监委的大门,携款主动投案。
6月17日,抚州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童盛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资溪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967年2月出生的童盛广是浙江淳安人,大专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质监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投案后组织没有放弃我,而是以最大的包容,教育我、挽救我。专案组同我一遍遍讲条例,用具体案例教育我,给我机会交代问题、改正自我,实现自我救赎。”童盛广回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章披露,资溪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综合考量童盛广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携款主动投案的情节,给予其宽大处理。2024年7月,给予童盛广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文章中还介绍,童盛广重返工作岗位后,资溪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踪了解童盛广工作表现和思想状态,真正做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
近年来,在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通报中,“主动投案”并不鲜见。从披露的信息看,还有高级干部携款主动投案的案例。
从党的十九大后,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携带赃款赃物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以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者迷途知返,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认错悔过。
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8.1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都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作出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1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等情形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2019年7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规范处理主动投案,如河南、西藏、新疆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文件。
实践中,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问题后实事求是给予宽大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会依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
如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其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明确,“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最终,刘川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六级职员调整退休待遇。
此外,在刑事司法层面,对主动投案者也会视情作出从宽处理。如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光荣受贿案时指出,“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最终“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类似案例持续释放出强烈信号,引导督促“问题干部”丢掉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向组织坦白。
极目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抚州纪委监委网站、新华网
(来源:极目新闻)